目前,正值旅游旺季,G107迳口至古龙峡路段旅游车辆激增,一些商贩为了贪图方便和招揽生意,在沿途公路用地随意摆摊设点售卖漂流用品、小食品等,致使过往停下来购买的顾客也将车随意停在路边,影响公路通行环境,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。近期,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多措并举,对违法摆摊设点进行专项整顿治理,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。
执法大队秉着“发现一处,清理一处”的原则,在执法过程采取柔性执法,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,更多地运用劝导告诫、释法说理等执法方式,对摊主进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等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,引导经营者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,在执法过程中同时实现普法教育工作落地见效。“您好!我们是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,你在这么近路的地方摆摊,阻塞交通又不安全,你们赚钱都要在既要保证安全又要合法合规的地方摆摊下才行”。一位摊主一边收拾摊位一边说:“我知道这样不安全,平时我自己有其他工作,为了赚多点“外快”,我想趁着你们休息时摆摊,没想到你们中午跑过来检查,大热天的大家都不容易,以后我不会再在那里摆摊了。”
执法人员对于首次巡查发现的流动摊贩,结合“首违不罚”事项要求,以告知教育为主,对商贩进行询问调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对于个别摊主与执法人员玩“猫抓老鼠”游戏、打“游击战”的现象,执法人员通过采取错时执法、定时定点和流动的巡查方式强化执法的针对性,不断加强对该路段违法摆摊设点行为的打击力度,对“冥顽不灵”的摊主进行依法处罚,确保该公路路段车辆通行安全畅通。
截至目前,执法人员已清理违法摆摊点7处及没收违法广告牌4个,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,以作进一步处理,该路段违法摆摊设点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。下一步,执法大队将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同时,继续通过错时执法、联合执法等方式,加强巡查监管力度,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该路段违法摆摊设点行动,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保障道路安全通行。
【温馨提醒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、堆放物品、倾倒垃圾、设置障碍、挖沟引水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、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。”
《广东省公路条例》第十八条第(一)、(三)项规定,“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:(一)非法设置路障,摆摊设点,设点修车、洗车,堆放物品,打谷晒粮,积肥制坯及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......(三)擅自设置广告、标牌,毁坏、擅自移动或者涂改公路附属设施。”
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
2023年8月10日
执法人员清理整治路边违法摆摊设点行动(图片1)
执法人员清理整治路边违法摆摊设点行动(图片2)
执法人员清理整治路边违法摆摊设点行动(图片3)
执法人员清理违规广告牌(图片4)